4.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1、工作和休息时间
(1)办公室人员工作时间8:00——16:30(其中包括1.5个小时的午餐和休息时间为11:30——13:00),每星期六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
(2)营销人员工作时间8:00——16:30,每星期六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
(2)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否则不予计算工资。
(3)若忘记签到或因公事早退的应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名确认或行政人事部签名方有效。
(4)签到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更换、统计。
2、劳动合同
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3、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信息资料交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手续。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4、年度考评
(1)公司除对试用期员工实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讨论。
(2)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5、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6、晋升与调职
公司实行机会均等、公平公正的人事原则,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提升或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四、员工加班管理细则
本公司员工除每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工作进度,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职能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部门主管报请部门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计划内必需的加班,须总监核准后始能加班;
(3)以上人员的加班单,须于次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以备查核。
2.部门主管级人员加班
(1)各级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2、加班薪资
主管:各部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
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加班工时计算
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凡需夜班工作者,应由各部门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4、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