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信息资料交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手续。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4、年度考评
(1)公司除对试用期员工实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讨论。
(2)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5、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6、晋升与调职
公司实行机会均等、公平公正的人事原则,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提升或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四、员工加班管理细则
本公司员工除每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工作进度,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职能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部门主管报请部门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计划内必需的加班,须总监核准后始能加班;
(3)以上人员的加班单,须于次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以备查核。
2.部门主管级人员加班
(1)各级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2、加班薪资
主管:各部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
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加班工时计算
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凡需夜班工作者,应由各部门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4、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
.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
.营销业务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门房、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
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
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公司批准休息日的加班,由主管酌情采用调休方式作为补偿。
五、公司值班管理办法
第1条为完善值班管理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以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4.随时注意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