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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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和职业素质,使之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公司培训工作稳定、规范、系统地进行,使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原则
1、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3、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三、培训责任
办公室、各部门部长/主管、员工是培训工作的主要参与人,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1、办公室是公司培训工作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调查分析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评价培训效果;监督各部门培训工作的落实;建立培训档案;建设和管理培训资源。
2、各部门部长/主管担负本岗位接班人及其下属的培养责任,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对下属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为下属培训创造条件,检查下属培训效果,督促、帮助下属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培训的知识与技能。
3、员工应明确自身培训需求,积极参与培训,并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以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
四、培训方式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外派培训、外聘培训和内部培训三种。
外派培训是指组织员工到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所接受短期培训或到大专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定向脱产学习培训。
外聘培训是指公司选择邀请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专家来公司进行的各类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组织,指定公司内部培训师实施的各类培训。
五、培训实施和管理
1、公司各部门按公司要求制定出下一年度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主管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送办公室。年度培训计划应列明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参训员工等项目。
2、新员工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①、岗前培训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根据新员工的人数决定,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规章制度、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安全和消防知识、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等。
②、岗位培训由部门部长/主管负责组织实施,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单、操作规范、部门规章等。
3、公司内部员工调动,接收部门部长/主管需对调动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要求与新员工岗位培训一致。
4、员工可根据自身岗位的岗位要求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向上级提出培训需求。
5、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监督工作,包括是否按计划落实培训、员工的出勤等,
①、监督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新员工岗位培训的落实,
②、员工参加培训时,必须在《培训记录》上签到,学员迟到或早退,一律处以10元罚款。
③、员工因特别公务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经主管副经理审批后放可执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按旷课论处,六个月内无故旷课超过3次者,扣发当年年终奖。
6、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需将培训心得上交办公室存档,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已报销费用的将从下月工资中扣除。为保证培训效果和促进培训收益最大化,公司会视情况由办公室组织二次培训,培训课程由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