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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培训范例6篇
大小:481.31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4-02-26 10:37:33 13.31k 11.44k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上述第(1)、(2)、(3)、(4)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5)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

12、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预收几个月?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时交纳,如何处罚?

答: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予支付。

13、业主办理入户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哪些费用?

答:

业主办理入户时,需按下列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购买期房,应交付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按住宅局签发的住宅交付费用许可证为准)起至办理入户手续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付款;

业主购买现房,应交付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入户手续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预付款。

业主入户后,预付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住宅,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装修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

业主入户时不需要再交付装修保证金。

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其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办收费的,应经物业部门认可。业主在交付时,可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验看代办委托的物价部门认可的有关证明。

开发企业为房屋添置的所有设施,应按规定计入房屋转让总价格中,不应在业主入户时,另增收费项目。

14、居住物业报修和维修有哪些规定?

答:

物业报修和维修的权利义务应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和使用人公布报修点和报修时间。

业主和使用人可用电话报修,也可直接到报修点报修。

(2)业主、使用人报修项目分为急修项目和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接到急修项目报修的,应在24小时内修理;接到一般项目报修的,应在72小时内修理。物业管理企业未按时维修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急修项目分为:

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损坏发生危险;

B、因室内线路故障而引起停电和漏电;

C、因水泵故障和进水表内的水管爆裂造成停水和龙头严重漏水;

D、水落管、落水管堵塞和水盘等设备漏水;

E、电梯故障,不能正常行驶;

F、楼地板、扶梯踏步板断裂和阳台、晒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松动、损坏;

G、其他属于危险性急修项目。

2)一般项目分为:

A、各类钢、木们窗损坏;

B、水卫设备零件损坏;

C、屋面渗漏水;

D、其他属于小修养护和便民服务范围的项目。

(3)业主自用部位的原有自用设备的损坏,业主可以向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报修,也可以向其他维修单位报修。

向物业管理企业报修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拒绝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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