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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9篇
大小:472.81KB 3页 发布时间: 2024-03-09 09:39:34 10.54k 10.38k

总结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模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1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2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3

在“3·15”活动期间,XX市工商局按照区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选择重点领域,以严厉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坑农害农案件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为目标,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检查。市局组织各县、市、分局开展了“3·15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乳制品、清真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等进行专项检查,严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71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3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查获“三无“、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601袋(瓶),查处制售假劣食品案件11件,委托送检40个批次的乳制品,合格率100%。

二、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66户次,检查市场22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责令停止发布涉农广告2条,没收违法农资广告印刷品20__份,立案16起,其中:涉嫌无照经营案件1件、涉嫌制假售假案件1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8件、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件5件、涉嫌商标侵权案件1件。查扣涉案化肥115.6吨,润滑油214桶,假冒农用车蓄电池83个及假冒蓄电池补充液146箱,总案值达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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