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20--年,信用联社、--新城小区、工商局宿舍、交警大队、实验中学达到“平安畅通”创建的标准。
20--年8月,力争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交通行车安全条件、解决出行难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逐步解决交通秩序乱、交通拥堵、事故多发等问题。
20--年12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拓宽创建领域,提高创建层次,努力打造“平安畅通南社”的品牌,使创建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力争走在全县前列。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社区主导,齐抓共建
1、“平安畅通南社”创建活动,由社区平安畅通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按照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2、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南社活动,夯实创建“平安畅通南社”的工作基础。
以单位、小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安全单位、小区、学校活动,以运输企业、公司为单位,开展安全路、安全线、安全车创建活动。
3、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各成员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建立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交通安全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
(二)多策并举、强化宣传
1、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效提升全社区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制定分阶段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任务,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各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20--年底,进入率均达100%。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按照中宣部、2024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安监局等五部委交通安全宣传三年工程要求,社区司法所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社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适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适时召开普法工作座谈会和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逐步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3、强化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负责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积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定期讲授交通安全课,要健全“小黄帽”路队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演讲、征文、绘画比赛等活动。利用每学期开学、放假之机,做好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扩大宣传覆盖面。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采取发布短信、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5、建立基层宣传网络。
要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柜或板报,要采取文艺演出、纳凉晚会等互动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调动各单位、居民小区使用所用的宣传手段、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执法和宣传相结合。
积极配合县交警大队在车管所、驾驶人考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以及客运站、人群密集场所、交警执勤岗转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并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对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各单位、居民小区、中小学校等。
7、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社区对发生特大道理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县安监局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三)整顿秩序、规范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积极配合县2024交警、交通部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市交通秩序。
积极配合县交警、城建、工商部门加强城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对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3、打击车匪路霸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
积极配合2024机关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打击利用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拒绝和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专案专办,维护良好的道路治安秩序,保障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标本兼治,控制源头
1、完善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
积极配合县2024、交警、交通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严格县管车辆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予以处理。
2、实行管理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