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1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
充分调动卫生室从业人员积极性,及时掌握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积极配合专业机构,提高患者稳定率
根据重性精神病的疾病性质,积极配合专业机构对患者进行合理化治疗,定期对患者进行家庭访视,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以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稳定率。
2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进一步加强针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向患者监护人宣传疾病管理知识。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按照国家规范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症状、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病例的规范化管理和开展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与随访、咨询;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项目进展信息;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9、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2%以上。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11、老年人、0-36个月儿童的中医管理
按要求对辖区内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中医体质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给予的饮食、运动、保健、穴位按摩等相应方面的指导,管理率达60%以上;对0-36个月儿童利用到预防门诊接种的时间,对其父母进行按摩儿童腹部、背部、百会穴等操作的指导和宣教,管理率达60%以上。
三、工作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我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镇居民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乡卫生院完成和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3、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4、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对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卫生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各项目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2024年公共卫生的工作计划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们乡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首先,我们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进行分类。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影响广泛、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成立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卫生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各村卫生站的主要负责人。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内。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首先,卫生院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任务。
其次,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疫情的报告、医疗机构和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以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的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以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和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此外,卫生院还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当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卫生院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确定事件的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并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对于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将判断其危害范围,确定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和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以上是我们乡卫生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