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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内容精选6篇
大小:473.82KB 5页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13:55 12.76k 11.19k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油脂类食品有“哈喇”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常见的食物中毒及饮食安全卫生

(一)常见的食物中毒

1、四季豆中毒。

2、发芽马铃薯中毒。

3、豆浆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没有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发病急剧,病程也比较短。

3、所有中毒者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4、一般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三)中毒原因

1、四季豆中毒:四季豆的含毒成分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皂素和植物血凝素有关。中毒者多有进食未烧透的四季豆史。中毒表现为潜伏期为1—5小时,症状为恶心、呕吐、胸闷、心慌、出冷汗、手脚发冷、四肢麻木、畏寒。预防措施:应彻底加热、炒,充分加热以破坏毒素,故加工四季豆宜炖食,不宜水焯后做凉菜。

2、发芽马铃薯中毒:有毒成分是幼芽及芽眼部分含有大量龙葵素(龙葵碱),人食入0.2~0.4克即可引起中毒。中毒表现为中毒初期,先有咽喉抓痒感及烧灼感,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剧烈地吐、腹泻。预防措施:马铃薯应贮藏在低温、无直射阳光的地方,或用沙土埋起来,防止发芽;不吃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加工发芽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芽眼及芽周部分;龙葵素遇酸分解,烹调时可加少量食醋。

3、豆浆中毒:有害成分可能是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生豆浆加热不彻底,有害成分没有被破坏,饮用后造成中毒。多发生在集体食堂或小型餐饮业。中毒表现为潜伏期半小时到1小时,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涨、腹泻。一般不发热。预后良好。预防措施: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在豆浆出现泡沫时,还没有煮开,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后,再继续加热几分钟。

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内容5

一、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1.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2食品在加工、储存、分发过程中应当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1.3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诚信自律,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2.1食堂应当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卫生职责。

2.2食堂布局要合理,设有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储存区、用餐区等,各区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

2.3食堂内部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除虫灭鼠工作。

三、员工健康管理要求

3.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2员工在上岗前和工作中如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就医。

3.3员工在加工食品时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采购安全要求

4.1食品采购应当从正规的供应商处采购,并索要合格证明文件。

4.2采购的食品应当新鲜、无变质、无异味,并在保质期内。

4.3禁止采购和使用无标签、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储存安全要求

5.1食品应当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场所。

5.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避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3食品的储存应当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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