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高危行业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对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将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前完成。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10月20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五)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9月15日前,结合企业安全评估,完善试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岗位培训。
(六)加强社会监督管理
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延伸。在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通过加强园区管理公司的管理力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在桂城街道和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发挥其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根据佛山市制定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设立条件和业务职能,力争在9月底前挂牌成立,逐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3)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在9月底前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
(七)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
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8月底前完成企业试点前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
(2)9月底前完成企业完善各种设施、制度后的情况的材料收集。
(3)及时收集试点各类资料,总结各阶段试点经验,必要时按要求制作有关会议演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向佛山市报送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