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灾救济工作
20_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包括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和病虫害等,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根据统计数据,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为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为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共计1357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805万元。
在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重建困难等问题,尽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派出工作组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
为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全市严格管理救灾资金。同时,通过调查和制定救灾方案,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灾民救济工作,包括发放灾民救助卡、实施政府救助和安排救灾款等措施,确保了需救济灾民的基本口粮。此外,全市还加强了灾害紧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修订了相关应急预案,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为引导灾民进行自救和生产自救,全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发挥灾民自救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转移劳动力至周边市场和外地,同时鼓励灾民进行山产品采集、从事工商副业,并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的活动。
此外,全市还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全市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通过建立慈善爱心超市和开展捐助月活动等方式,为灾民提供救助和帮助。同时,全市还争取到了省厅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至_月末,全市共有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了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为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全市推进了“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修订了《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将保障人员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公布了热线电话,并实行首问责任制,有效避免了工作失误引发的越级上访问题。
在资金管理方面,全市落实了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并顺利接收省拨的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即使国家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通过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确保了保障金的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6个县(市)区还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实现了保障金的社会化发放。
为提高低保水平,全市制定了相关政策,将提高低保标准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调查测算和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并实施了分类施保,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低保金的照顾。
同时,全市还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推进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此外,全市还制定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鼓励就业并实行了为期3个月的“低保渐退”制度。
在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方面,全市民政部门承担了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为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费等工作任务。为确保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并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
最后,全市还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参与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市还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的调查,并对各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近日,全市还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总之,我市在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面对自然灾害和社会保障问题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工作,做到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还积极推动城市低保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低保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为解决城市低保问题作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