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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0篇
大小:30.8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06-25 10:22:07 7.83k 6.2k

一查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查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的完好有效程度和工艺装置、管道的色标、安全警示标志完好、醒目程度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四查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消防应急灯的使用、完好有效情况及灭火设施、器材配置的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的齐备充足情况。五查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的情况,有无违章动火情况。六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七查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我们发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泵房每天24小时双人值班检查没有按时进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无专业操作证。

3、消防泵房无应急照明装置。

4、消防系统未配备应急备用电源。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其它工程材料,出入不畅。

6、厂区距离围墙以外西南边的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过近。

五、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措施,做到按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不留隐患。

1、消防泵房双人值班的问题,安排维修人员和门卫人员在7月5日前到岗,并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值班记录,班班严格按照“三交,三不交”制度进行面对面交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已与市消防支队取得联系,计划培训。

3、消防泵房的应急照明在7月10日前安装到位,确保正常使用。

4、消防系统应急备用电源准备购买75KW的玉柴发电机,合同已签订,等待厂家安装。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的其它工程材料落实专人及时搬离。

6、厂区围墙以外西南边存在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问题,在城建、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解决。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及时解决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应对燃气消防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走向一个新的台阶。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8

自8月12日起在全县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8月12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召开了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立即行动,以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及CNG、LNG等危险货物运输、充装、装卸、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县安委会及时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城镇燃气整治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立即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认清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和隐患排查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类桥梁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行动开展以来,相关主管部门和镇办按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四张清单”,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检查组10个,排查企业20家次,排查隐患52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适时组织“回头看”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组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对全县工业企业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适时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确保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9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10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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