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让班主任明确我校的导师制,并不是对全体学生进行泛泛施教,这会缺乏针对性、实效性,而是有特定的受导对象。而这些受导对象必须由班主任了解、确定,由班主任做好受导学生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联系其他课任教师进行“搭桥结对”,同时与家长进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导师工作的评价考核制度
作为学校全面实施的一项育人新举措,一方面教师的理解、探索、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要尽量避免出现一些较大的偏差,这就需要一定的制度,来明确导师的职责、义务、工作目标、任务来规范导师的行为,否则导师制工作会盲目无序或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制定了本校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实施办法,对导师的职责、工作要求进行了规定,对导师的工作过程和效绩制定了评价、考核、奖励制度。
二、取得的效果
1、拉近了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德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管理者,往往比一般任课老师有高得多的权威,学生(尤其是自律性较差的)对班主任有一种敬畏感,他们不太愿意在班主任面前表露真实的心理。推行了导师制,师生通过双向结对选择,关系比较随和,双方交往一多,许多学生更愿意把自己心里话告诉自己的导师。而导师也大多是在平和、融洽的气氛中、有针对性地对受导学生进行帮助、引导,容易使学生产生认同感。
2、分担了班主任工作的压力,加强了学校德育工作的力量。
3、使学校“全员育人”落到实处。以往的德育实践中,“全员育人”还是比较虚化的,许多教师在思想上明白自己有德育教育的责任,学科教学中也能渗透一些德育说教,但落实到具体的学生、具体的德育工作上那就往班主任和德育处身上一推,免遭麻烦。推行导师制后,明确了教师在教好课的同时,还必须承担德育工作具体的任务,使教师的育人职能显性化、育人对象的具体化,从而促进广大教师真正承担起德育教育的职责,使学校“全员育人”落到实处。
4、促进了教师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育人先育己。导师制使每一位教师都负有对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习指导、心理辅导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以身作则,加强对学生个体心理、行为及指导的研究,从而也有利于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导师工作与班主任工作的关系。导师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教师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认真做好。但导师工作又不能代替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对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是全面的,班主任应按照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指导学生。同时,要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而导师的工作,主要是对指导对象思想、学习、心理上给以必要的帮助、指导,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尤其是对整个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缺乏全面性,导师工作只是班主任工作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2、处理好学科辅导与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的关系。作为任课老师的导师在与学生的谈话交流中,必然会对自己任教学科给予较多的指导,但作为导师仅仅是自己任教学科的指导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引导,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思想上、心理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3、处理好对学生的特色辅导与学校的统一要求的关系。每个任课老师都有自己的特点,对学校的一些规定、要求,也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这是允许的。但在指导学生过程中,较多地显示自己的特点,而忽略了学校的统一要求,这既不利于学校统一管理,也不利于学生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因此,导师要在学校统一要求指导下,开展对学生的指导工作。
四、今后的打算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校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行、主动性和实效行,但是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有待不断总结经验,向兄弟学校学习,以便更好,更全面地构建“全员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