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年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依据_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做好20_年学_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按要求严格将班级数和班额数控制在《_20_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20_学年我园共开设6个班,小班2个,每班25人;中班2个,每班30人;大班2个,每班35人。
4、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_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与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20_学年_幼儿园招生意见》精神以及行政的讨论,结合本地区地域特点,制定以下要求:
(一)
20_年9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_市_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
2、因特殊原因未报_市户籍的练塘镇辖区幼儿,父母一方必须持有_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书记签字),方予认可。
3、居住于本镇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入园幼儿户籍应跟随父母。父母一方持有《_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入园幼儿已经取得《_市临时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三)自主招生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自主招收一部分常住于本镇范围内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条件优先顺序依次为:
(1)父母一方持有《_市居住证》,幼儿持有《_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灵活就业证明》满两年(20_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和《_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20_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幼儿持有《_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四、招生人数:
小班2个班级,共50名幼儿;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5月4日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上交教育局。(与镇社会发展事业科共同商议制定,并有镇社会发展事业科确认盖章)。
2、公告发布:5月5日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入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电话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3、招生时间:5月30日、31日、6月6日为全区公办幼儿园统一招生登记时间。
4、报名材料准备:
(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上海市户籍幼儿,由家长带领(一般情况下幼儿须到场),带好四证原件到幼儿园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带领(一般情况下幼儿须到场),带好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证件以及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材料查阅审核:幼儿报名登记入园,家长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核对家长所填信息,登记幼儿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号码;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6、发放通知单:6月13、14日发放本地区适龄幼儿入园通知单。
7、自主招生时间:8月15日至8月25日为自主招生时间。(在学额未满情况下非户籍幼儿根据登记报名资料的情况进行录取)
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