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长带幼儿参观满意后并报名入园的,一名幼儿另奖励30元;
4、如果半年内各班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另奖励班上老师100元/人;
5、如果半年内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定额,奖励全体教职工100—200元。
完成招生指标人数奖励办法:
1、每位教师完成10人奖励200元加提成;
2、每位教师完成8人以上(含8人)奖励150元加提成;
3、每位教师完成5人以上(含5人)奖励100元加提成;
4、每位教师完成5人以下按招生提成提取30元/人。
处罚办法:
在登记过程中有造假现象,一经发现处罚该教师50元;
零完成率对该教师处罚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