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商贸慰问活动由商贸公司工会牵头,集团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及相关部门经理参与。
其他子公司慰问活动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
五、慰问形式
1、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2、军属(现役军人家属)发给慰问品:
3、各子公司将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慰问标准统一发到商贸公司工会,经集团领导审核后执行。
六、慰问时间:
1月25日(腊月二十五)之前。
七、困难职工评定标准
为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切实让确有困难的党员、职工感受到公司温暖,特制定评定标准。
1、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常年医治费较大难以承担;
2、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常年在外承租住房,只有一人工作承担家庭所有开支,年收入低于25000元;
3、家庭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常年医治,家庭年总收入低于0元;
4、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5、符合以上困难的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的家庭无大额存款,年内无添置日常生活必需用品以外的豪华设施。
八、困难职工评定程序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制定困难党员、职工评定程序。
1、根据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由党员、职工本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说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交给所在部门;
2、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军属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初步核查评定,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公司;
3、各子公司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核实后提交各子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名单,并在公司公示栏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党群部。
联系人:
邮箱XX联系电话:XX
一、补助、慰问范围及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生活困难的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实行一次性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
2、低保对象每人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发放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3、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
4、低保家庭中有2人以上享受低保的,只发放一次生活补助物资,其余的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
1、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慰问面粉25公斤、清油5升、大米25公斤,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2、因病、因灾、因事故等致使家庭特别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慰问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三)优抚对象慰问标准:
1、三属,每户慰问标准960元。
2、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600元。
3、现役军人家属,每户慰问标准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