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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银行消保年度⼯作总结精选7篇
大小:20.74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8-01 18:12:11 15.46k 14.86k

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详细解释,对重⼤事项进⾏特别提⽰。在⽹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公⽰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民银⾏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提供个⼈⾦融信息。提供的个⼈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位置公⽰投诉⽅式和联系查询⽅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点、分⾏部室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对确属短期内⽆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

五、积极开展⾦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独⽴的公益性⾦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的⾦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融消费者权益⽇”、“普及⾦融知识,守住‘钱袋⼦’”、“普及⾦融知识万⾥⾏”、“⾦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普及⾦融知识,提⾼对现代⾦融的认知⽔平,帮助其树⽴正确的⾦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2022银行消保年度⼯作总结7

在“⾦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期间,⽀⾏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农业银⾏、邮政储蓄银⾏和农村商业银⾏等涉农⾦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系列活动。下⾯的是分享的与银⾏⾦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总结有关的⽂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按照《中国⼈民银⾏蚌埠市中⼼⽀⾏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融消费者权益⽇”活动实施⽅案的通知》要求,xx县⽀⾏于3⽉9⽇—15⽇组织辖区⾦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度重视,精⼼组织

为开展好“3·15⾦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我⽀⾏领导⾼度重视,于3⽉6⽇组织召开了由辖区⾦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对“3.15”期间“⾦融消费权益⽇”活动进⾏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活动,送⾦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15⽇开展⾦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型集中宣传活动。

⼆、把握重点,突出特⾊

在“⾦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期间,⽀⾏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农业银⾏、邮政储蓄银⾏和农村商业银⾏等涉农⾦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是通过电⼦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融机构⽹点,进⾏定点宣传,⼤⼒营造活动氛围;⼆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村民⾦融知识⽔平;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xx县⽀⾏组织辖区⼯商银⾏、中国银⾏、建设银⾏和徽商银⾏等银⾏业⾦融机构,中国⼈寿、太平洋⼈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xx青年圩⼴场开展了⾦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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