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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4篇
大小:22.19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8-10 16:53:23 18.3k 16.73k

18、景区⼀线服务员⼯必须全程戴好⼿套,正确佩戴⼝罩,勤洗⼿,注意个⼈卫⽣,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19、引导游客之间保持 1 ⽶以上距离,避免⼈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应保持 1 ⽶以上距离,尽量采⽤⽆线的电⼦设备讲解。

20、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明⾏为要予以制⽌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为,第⼀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卫⽣防疫

21、景区游客中⼼内公⽤设施、电⼦触摸屏每天⾄少消毒两次,为游客提供使⽤的拐杖、轮椅、⾬伞、语⾳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客⼀消毒”。游客中⼼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

22、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驾车辆实⾏分区停放,车辆宜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散⼊园。

23、尽量减少使⽤景区⾃⾏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具,如需使⽤,每天⾄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式控制乘坐⼈数,保证游客间距。

24、景区垃圾箱(桶)每天⾄少消毒两次,保持景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罩回收专⽤箱(桶)。

25、景区卫⽣间应通风良好,卫⽣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液、⼀次性擦⼿纸,并确保供⽔正常和烘⼲机正常使⽤。便池、洗⼿台、把⼿等重点部位消毒每两⼩时⼀次,地漏每天⽤消毒⽔冲洗。

26、景区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减少⼈员聚集,每天⾄少消毒两次。

27、景区娱乐设施中游客使⽤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均须⽤消毒液、酒精等进⾏擦拭消毒,做到“⼀客⼀消毒”。

28、景区内餐厅、住宿业的室内空间应确保及时通风和消毒。餐厅应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游客就餐应实⾏分餐制。景区住宿客房落实“⼀⽇⼀消毒”制度,科学控制⼊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与接待能⼒相匹配。

(三)疑似感染者应对措施

29、景区发现疑似感染者,应第⼀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并开辟专门的隔离场所,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同时,对疑似感染者所接触的区域及时进⾏消毒处理,消毒时要⽤可防御感染的防护服、⼝罩、橡胶⼿套、护⽬镜、橡胶鞋等物品进⾏个⼈防护。

30、景区发现的疑似感染者被确诊后,与该游客接触的⼯作⼈员、游客应及时进⾏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最⼤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3

为指导落实好本市乡村民宿疫情防控,加强主动应对和防范,提升抗击疫情和预防能力,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为了进一步指导本市乡村民宿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在《上海市乡村民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2年第一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乡村民宿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防控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2.各乡村民宿应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在全市及各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在高中风险疫情等级地区、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的合围区域或阳性感染者轨迹相关的乡村民宿,应在完成新冠疫情相应的管控措施后,方可恢复开放。

3.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抗原检测试剂、一次性帽子、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口罩、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鞋套、医疗废弃物袋、消毒剂、消毒器械等防疫物资以及必需的生活物资。可按照乡村民宿规模、风险评估情况和使用量,按照14天以上用量进行储备。

4.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对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完成疫苗加强针的接种,未接种加强针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安排非一线岗位工作。

5.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记录工作人员上下班2次体温。乡村民宿的工作人员需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属地防控部门要求的抗原及核酸检测频次高于上述的,从其要求。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6.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不同工作区域实施不同的防护标准,一线工作人员必须全程戴好手套,规范佩戴口罩,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高风险岗位可额外采取佩戴KN95/N95口罩、佩戴护目镜/面屏、隔离衣等防护措施。

7.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8.加强清洁消毒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的通知(沪卫监督[2020]11号)”和“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要求,每天对乡村民宿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以及空气、空调等通风设备、卫生间及洁具、垃圾桶及垃圾存放点等进行科学系统的消毒消杀,特别是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开展场所清洁消毒过程中,消毒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帽子、KN95/N95口罩、隔离衣、鞋套、手套、面屏。划分固定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进行外来物品、快递的接收,在固定区域内进行暂存、消毒、拆封。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要求处理。乡村民宿内空调等通风设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应每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和管理应按照WS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的要求执行,每周对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要做好消毒消杀记录及公示,在公共区域提供免洗手消毒液。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9.做好室内通风,乡村民宿的室内场所,有条件开窗通风的应选择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10.加强乡村民宿餐饮卫生管理,对提供堂食的乡村民宿,严格按照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提供堂食服务,鼓励采用分餐进食,就餐桌放置公筷,用餐间距保持一定距离。对日常在公共区域为游客提供糖果、小食、水果及茶歇的乡村民宿,应符合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及原料采购的把关。

11.规范垃圾收集处理,严格执行本市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对垃圾箱、垃圾存放点的清洁消毒。

1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提醒督促游客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13.严格落实测量体温的工作要求,对进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按照属地工作要求,明确对发热症状人员的应急处置流程,发现被测对象体温大于等于37.3℃,或出现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的,应通知区疾控部门,在其指导下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属地相关部门。

14.对进入乡村民宿的工作人员、入住人员、访客等实行场所码、随申码、行程卡、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管理,并要求佩戴口罩。乡村民宿要完成本场所“场所码”的申领下载打印,并在入口显著位置展示,相关人员进入时,应当扫描“场所码”或通过“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登记核验,确保人员可查询、可追溯,对所有进入乡村民宿的入住人员(包含办理入住及入住期间),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四码”查验异常人员,应按照属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对于无法通过手机扫码登记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进行线下手工登记。

15.入住人员在线上预约时,做好入住前健康承诺,入住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入住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等的人员不得入住。

16.乡村民宿应在其门口、前台等醒目处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在公共区域活动时,要提醒游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疫情期间乡村民宿内暂时取消接收集体性活动,减少人员交叉风险。提醒游客尽量减少接待访客。

17.推动信息登记全覆盖,登记所有入住的游客的健康状况信息,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

18.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的联动,一旦有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果断采取临时关停、人员暂停流动、异常人员和密接人员隔离等措施,做好物资保障,并在属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参与应急处置人员要做好二级防护,即穿戴一次性帽子、KN95/N95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医用防护服、鞋套和手套。

19.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乡村民宿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整治,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包括房屋沉降倾斜、屋面塌陷变形、墙体楼面楼柱开裂变形、楼梯损伤变形、阳台开裂变形、木构件腐朽开裂、钢构件锈蚀、混凝土构件铁胀等)整治,对消防通道堵塞、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室内停放或充电、垃圾堆物清理等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总结4

1、严格落实进⼊上海⼈员⼀律测量体温的⼯作要求,对⼊住登记游客⼀律进⾏体温测量。按照属地⼯作要求,明确对发热症状⼈员的应急处置流程,并及时报告。对未经14天观察期的重点地区来沪⼈员,应指引其前往各区所在地隔离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旅游住宿企业不再接受其登记⼊住。

2、推动⼊沪⼈员信息登记全覆盖,对所有⼊住游客,要求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发放《健康提⽰》,并建⽴完善⼯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作部门随时调阅。

3、提醒住客尽量减少外出,不再接待访客,每次出⼊均进⾏体温检测和⼿部消毒(使⽤免洗洗⼿液),使⽤《住客体温记录表》建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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