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工作文档
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工作年度总结精选5篇
大小:22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9-09 16:48:44 12.3k 12k

4、通过宣传,到医疗机构走访、发动群众等方式收集线索。

二、具体做法

1、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在卫生监督平台按批次随机抽取医疗机构,从而避免选择性执法,体现执法的公平性。

2、线索核查定人定责,落实责任并负责到底。

3、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线索核查的人员原则上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线索核查进展,让线索核查公开透明,避免打招呼、办人情案。

4、对发现的问题按《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处罚,对涉及的医务机构及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分。

5、严明监督人员的工作纪律。

三、去年整治情况

1、专项整治共处罚56家,其中立案调查处理32家,共计罚款7.6万元,现场警告处罚24家。被罚款医疗机构中公立医院24家,私立医院8家。

2、责令停业限期整改2家,其中医院因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康复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

3、注销部分科室1家,医院因放射科无放射执业人员,注销其放射科室。取缔诊所2家,诊所、诊所因拒不校验,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今年整治情况

1、专项整治目前处罚10家医疗机构,共计罚款2.6万元。

2、8家诊所因书写处方未注明临床诊断等书写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不良行为记2分。

3、根据专家组调查及反馈的问题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对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均罚款4000元,对医院、医院、护理院均罚款6000元,对以上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均记4分。蓝天医院因其法人无法到场,暂时无法对其案件调查终结,未作出处罚决定。

4、已调取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各180、190份处方,目前,专家正在进行调查。

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工作年度总结篇4

为加强我诊所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文山州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诊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查的主要问题

1、各类违法违规职业行为;

2、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3、严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4、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和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的行为。

二、自查结果

1、我诊所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

2、我诊所没有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活动,无存在无证行医行为。

3、我诊所未开展限制类技术,未开展禁止类技术,未开展器官移植。

4、我诊所无制售假药,无出具虚假证明。

5、我诊所无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无欺骗、强迫诊疗,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无其他违反医疗法律行为。

6、我诊所无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无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通过自查,虽然未发现违法规违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诊所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工作年度总结篇5

为进一步打击卫生健康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我县医疗乱象,规范我县医疗秩序,为前来我县就诊的患者营造更好的就医环境,我局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设 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 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 、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 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 署专项整治工作, 年___月, 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 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集中整治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 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 %以上。

三、全面检查,认真评估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