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8家。
三是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养老机构食堂22家,下达整改通知12份。
四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40余人次,车辆98车次,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313家次,下达整改文书62份。
五是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16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48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19户次,立案查处餐饮违法案件98起。
六是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
截止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6家次,医疗机构17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8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42家次。
共抽验药品32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违法案件148起,收缴罚没款102.5万元。
七是不断加大药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目前,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984例,上报覆盖率达100%;
八是加强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件,罚没28.85万元。
九是积极处理各类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受理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1358起(其中投诉678起,举报671起),已全部按照程序、法定期限处理完毕,并按照规定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实现了及时办结率、及时回复率两个100%,立案调查58起,罚没金额19.4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73。
十是持续加强网络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共检查网店2300个,维护网店824个,转入淘汰库233个。
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工作总结4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和《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1月27日,我局取消全系统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放假模式,做好春节期间上班和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同时组织相关股、所、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各类市场、商超、药店开展大检查。
发挥部门职责,巩固和提升节前检查成果,对各商超和药店的红外线测温仪、N90口罩、橡胶手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三是1月28日,我局及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我局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四是1月30日上午,在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西城市场监管所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刘守峰局长传达了1月29日下午3:00召开的全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赵宏伟书记部署的七项重点工作和刘建军县长强调的四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安排落实,组织传达学习了《锡盟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29日、30日深入东城、西城、滦源镇、南城及大北沟镇五个市场监管所,慰问一线执法人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二、持续加强餐饮市场监管
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要求,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截至1月30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家,发放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560份,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非法广告和圈养宰杀活体动物行为。
截至1月31日下午,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已全部关闭。
三、持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用品、药品、消杀防护用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
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33家,重点对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与疫情相关药械质量、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药械质量问题。
同时,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继续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就诊,继续执行销售发热药物登记制度。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动态,重点关注涉及防护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特别是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迅速查处各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联合发改委对华联超市,如海超市,万汇源超市和金玛伦超市以及华佗药店,新宇大药房,佰汇药店四家药店中销售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疫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截至1月30日,立案调查1起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乱涨价违法行为,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没收涉案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20个/包6包、一次性口罩50个/盒1盒),并处罚款5000元。
向经营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张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医药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73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持续加强禽畜类产品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市摊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林业公安、农牧局对全县冷库进行检查,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严查禽类肉类检疫证明和来源渠道,对于没有取得“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各类畜禽肉及其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