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超市75家,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等情况。
检查网络平台3家,屏蔽或下架交易信息1家。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锡盟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及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
同时,积极与当地宣传部、卫健等部门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护注意事项,加大科普宣传。
七、持续加强应急值守
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将值守任务细化具体到人,实行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应急处置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
截至1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件,全部为价格投诉。
目前,各类投诉举报已全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中。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联动机制
1月30日晚,联合公安、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对台球厅、网吧、KTV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检查中发现2家台球厅正在营业,现场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
1月31日立即入驻工商局小区和龙城小区,切实做好小区防控工作,进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
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工作总结5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打响整整x个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首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第一时间部署,要求各监管所、各科室一线人员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从严从细、一丝不苟抓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监管力量。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
全面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实时监控蔬菜,水果,粮油,鸡蛋价格,积极协调经营商户组织货源保障货源充足,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用品。
二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
对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下发停业通告,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无条件给予消费者退订、退款,截止目前,集宁区除两家只提供外卖的餐饮单位外其余全部停业。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充足。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
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国药准字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
要求各药店每日做好通风、喷洒等消毒措施并作好登记;对每一位进店顾客用额温枪测量体温,对发热者做好登记,症状严重者及时上报;提醒药店销售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购药群众密集购药及时疏散等问题,减少人员流动、增加人际距离、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工作。
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照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消费引导。
利用LED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片和消费提醒、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肉类、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
疫情期间对市场的影响。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商户主体40414家,春节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部分超市、药店、米面粮油店和农贸市场外其余商户全部停业。
2月22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十二号公告内容,已经逐步开放经营性场所,商户已经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集宁区暂缓营业的主要为餐饮从业单位。
集宁区共有餐饮从业单位2071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45家,中型餐饮单位276家,小型餐饮单位1750家,春节期间是餐饮业效益最好的时段,特别是针对大型餐饮业服务单位,xx期间的日营业额可以达到平常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