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产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人们日益重视水产品安全问题,下面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根据省局《2012年广东省“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积极开展 “三打两建”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此为重点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水产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市渔政支队设立专项行动执法组,具体负责和开展专项打击执法行动。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市“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印发给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他们贯彻落实我局《行动方案》,并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当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2012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今年4月6日,我局主持召开了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三打两建”行动动员大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站、所,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大队领导及有关人员共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林卓云副局长传达了省局郑伟仪局长、文斌副局长、刘物开副局长在2012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总结了我市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情况,并布置2012年“三打两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供从业人员素质
1、年初,我局将涉及食品(包括水产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须知》的小册子,免费发放给各县(市、区);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派发《<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知识问答》;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湛江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咨询活动4次。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3898份。
2、今年以来,共举办渔民培训班3次,培训渔民80人次,举办渔政人员培训班3次,培训渔政人员60人次。
3、进行媒体宣传4次。将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水产品抽样监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在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和相关网站进行新闻报道,以扩大宣传效果。在湛江日报上作连续两天的水产品标识管理公益广告。
(三)加强专项整治,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对水产苗种场、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和使用禁药行为、检查是否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对违法生产、三项记录不齐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必要时依法给予处罚。至5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63人次,其中行政人员295人次,渔政人员668人次,执法车辆259辆次,检查养殖场204家、种苗场367家,其他如超市、市场等60家,责令整改处罚128家,行政处罚11起,罚款2.85万元。专项整治行动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渔政总队的口头表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力地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打击了部分一贯无视国家法纪的养殖单位和个人,保障了我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检打联动,创新监管机制
20XX年我市抽检任务703个样品,其中,养殖产品130个,天然海水贝类40个,天然水域鱼类50个,流通环节水产品328个(其中速测250个),水产种苗104个,投入品(渔药、饲料)50个。目前抽取的养殖产品、天然海水贝类、市场水产品156个,水产品合格率达100 %。抽取对虾种苗57个,有5家种苗场7个虾苗样本超标,合格率87.7%。我局已下达通知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及渔政大队对不合格种苗进行查处,目前,遂溪县、雷州市共4宗违禁药物残留案件已结案,均进行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处置,并将该批不合格种苗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开发区的尚在跟踪追查中,对不合格水产品追踪查处做到100%落实。
(五)强化标识管理,提升监管成效
根据省局部署及我市制度的《湛江市实施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方案》,自去年年末至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实施标识管理行动的顺利进行:1、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管理措施;2、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专项行动;3、组织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5、开展执法行动,保障有效实施。目前,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等较大农贸市场及超市已基本实现标识化管理,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种苗场,也将完善水产品可追溯制度,为我市水产品统一带上“身份证”以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为加强宣传,我局组织在湛江日报上进行了题为《水产品上市需要佩带身份证》的新闻报道。
(六)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
今年,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黄龙云主席牵头督办,我市人民政府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农工党湛江市委也提出市政协提案《关于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为此,我局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密切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有关工作,以此为契机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七)及时应对处理雷州渔民食用油螺中毒事件
5月17日晚,雷州乌石镇3渔民因食用海产品油螺(学名瓜螺)中毒,其中两名中毒严重者转移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经抢救,3名中毒渔民最后均转危为安。18日上午,在接到雷州市局事件报告后,我科及及市监测站人员前往乌石港等地抽取油螺、石头蟹及扇贝等水产品检测,检测结果为油螺体内腹泻性贝类毒素超标。事件发生后,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了禁捕油螺的通知,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后为将此事作为市应急大事记上报市政府。
(八)支持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强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
参加市农业局牵头召开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案讨论会,并提出我局的建议,要求加强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在报建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中,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购置部分检测仪器供该站使用。
(九)编制渔业规范
为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组织制订渔业规范,我科编写了《水产良种场规范》,参与湛江市对虾种苗协会一起编写了《对虾种苗繁育场标准》,已由市质监局颁布实施。
二、存在问题
1、对虾种苗抽检合格率偏低,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呈阳性。
今年,根据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及我市监控计划,目前已完成57个样本的检测,7个样本不合格,合格率为87.7%。今年合格率相对去年高,但对虾苗种药残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所以必须继续加强对虾苗药残情况的监控,在渔业生产环节加大执法力度。
2、我市大多数水产养殖场是小户经营,养殖场众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比较大。部分养殖户未能按规定做好记录生产、用药、销售情况,有的未将记录按规定保存;有的记录不够规范和完整。标准化生产程度比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实施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完成省局下达的和本市制定的抽样监控任务。积极实施霞山水产批发市场的水产品速测计划,对检测不合格的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另外,积极实施水产种苗速测计划,对不合格的由渔政执法机构按有关程序处理。
2、积极开展“三打两建”水产品专项整行动,加强日常指导工作及执法检查。水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及技术推广人员在各种工作场合加强指导养殖单位规范生产及安全用药,指导养殖场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充分发挥渔政机构执法力量,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渔政中队,对中队辖区内的水产种苗场、养殖场及农贸市场等进行常态化的监管检查。
3、继续积极实施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趁我市创卫对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之机,指导并监督农贸市场实施水产品标识管理。
4、加强鳜鱼饲料鱼监管。我市吴川市淡水鱼苗场比较多,其中部分场生产鳜鱼饲料鱼,今年以来,吴川市加强对鱼苗场的执法检查,对一家无证生产的鱼苗场处罚5000元,市局及市渔政支队加强对吴川市的督导,先后两次下去参与检查执法工作。下一步,我们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服务指导,引导无证生产的场办理水产种苗证,将其纳入管理。并在今年实施的水产品监控计划中将鳜鱼饲料鱼列入抽检对象,确保省局“五个100%”的整治目标实现。
5、支持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市、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
市水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市水产服务中心按照《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职能科室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以往水产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水产品抽检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