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并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村卫生室还为老年人开展入户诊疗、家庭病床等服务。
目前我区常住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共82945人,其中建立健康档案74235份,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回访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简政放权。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注册申请积极受理,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我区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执业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鼓励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通过多种途径强化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重点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倾斜;各级政府设立养老扶持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金融部门加大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人信贷支持,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总结4
近年来,为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区结合实际、不断转变观念,创新服务模式,在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探索。现将我区医养结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辖14个街道,1个乡,1个工作组,常住居民72.05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12.24万人,占总人口的17%。养老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养结合;另一种是居家养老。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共8家,5家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和养老服务资质,另3家已签订协议但未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医护人员389人,床位总数2999张,其中医疗床位数1749张,占比58%;养老床位数1250张,占比42%。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0%以上。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区老年人的数量在近些年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做好老龄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
二、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健康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养老健康工作发展的政策日趋完善。根据岳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纲要、岳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明确医养结合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成立了**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区财政、区人社等6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养老、医疗、服务、福利、护理等政策体系,推动建立高龄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要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基本建立了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二是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我区养老机构共有8家,医护人员389人,床位总数2999张,其中医疗床位数1749张,占比58%;养老床位数1250张,占比42%。在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建设。
三是加快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目前,我区日间照料中心20个,总床位数400张。通过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以此为依托,可整合辖区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文体健身、志愿服务等项目。四是建立绿色通道,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岳阳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岳阳市公立医院开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全区范围内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区各级公立医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享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出台《**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计生专干基层网络,鼓励居家老人及医养结合机构现住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区组建签约服务团队54个,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0%以上。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老龄健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水平滞后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老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严格的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不能及时、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畅,整体效应不明显。
(二)养老服务不能有效满足养老需求。目前,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与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4%以上这一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此外,社区养老发展滞后,目前,全区社区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地方配套方面未有明确的扶持政策,部分社区缺乏必要的活动场所,有的活动设施简陋、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不正常,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知识水平较低、年龄结构偏大、服务素质不高等问题,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不足,无法有效满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同时,由于工作经费缺乏足够保障,工资待遇较低,影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难以吸引年轻的、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四)媒体缺乏对养老机构的宣传。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养老机构宣传不够,老年人不了解这些养老机构的具体情况,使得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无法入住,导致入住率偏低,影响养老机构的发展。
四、工作建议
(一)加快规划实施,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积极落实一系列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要合理规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保障城乡养老机构协调发展;要合理定位政府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政府建设的养老机构以收养失能老人为重点。
(二)加大扶持力度,保障养老服务多方面发展。一是要不断加大对县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投入力量。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为缓解部分公办养老机构面临的资金短缺、人员不足等问题带来的管理和运营压力。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引导更多民间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养老服务。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协调开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老协会的作用。做好基层老协的规范化创建、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专业,培养年轻的、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要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确保队伍稳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积极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群众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总结5
2020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行动”),在市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县卫体局强化领导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就做好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把握“两个指南”,落实各项制度
深入学习《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20)15号),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机构、科室、人员等设置要求依法开展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等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与控制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结合今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结合上两年度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完善具体措施,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提升服务能力。部分机构存在处方和病历书写、保存、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偏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依据“两个指南”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规范药品管理。部分机构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出具和专用账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药品存放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各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