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采购清单必须有总经理室签字确认,上级认可生效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采购动作;
(2)采购不干涉其他部门的采购工作,但也不承担其他部门采购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及过失。如有需要采购部处理的请以书面形式经上级签字后下达,采购部接到指令后开始正式作业。采购部拒绝执行高于市场同种同质产品材质均价的任何非客人指定供应商作为物料采购订单的准供应商,除总经理室知晓或批准的已合作供应商之外;
(3)采购部通过《供应商报价比价表》确定供应商,并且《供应商报价比价表》须交总经理室签核最终确认OK,而且在供应商送货验收入仓后由采购部呈送IQC《检验记录报告》报总经理室备案一份,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