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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范文精选6篇
大小:26.69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10-27 15:23:31 2.27k 465

二是加强对持证的民营医院、较大规模的个体诊所执业行为检查,一共检查了10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院2家、妇幼保健站1家、民营医院2家、诊所、门诊部5家,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及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资质、门诊日志记录是否详细、是否有超范围执业、终止妊娠手术室是否符合要求、超声诊断室是否挂有明显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等内容。

五、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均存在个别医护人员资质不全,没有变更注册上岗。

2、部分个体诊所有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3、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未将垃圾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内。

4、部分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然在开展诊疗活动。

5、两家医疗机构超声诊断室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明显标志。

6、三家医疗机构做B超人员资质不全或者没有资质。

七、采取的措施

1、对59家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2、对非法行医黑诊所进行了查封取缔,没收了药品,同时立案查处。

3、对个体诊所因医护人员资质不全,给予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4、我所还对非法行医场所张贴了“告群众知书”。

5、同时通过媒体进行了曝光,发布和报道我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对医疗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医疗市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提高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范文6

20xx年药监xx分局在市局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职能与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使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药监密云分局为了抓好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逐项落实,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做到了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在保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经费的同时,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普及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及时与其它六部门取得联络,并及时汇报、沟通情况,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确保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专项行动工作总体目标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定了以稽查科人员为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幌子,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22家、药店72家、完成了对近100个乡医用药情况的检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详细登记,并进行了及时处罚和纠正。共抽验药品160件,作基础测试800件,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密云县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3件不合格,占抽验药品的2.91。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7.1。

(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xx年度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抽验医疗器械24件(国家局计划4件,市局计划20件)。已检测24件,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三)受理、核查群众举报63件,其中40件均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书面警告2次,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34种次,价值2742.8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70.40元,罚款32948.60元(罚没款合计47219元)。

(五)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17起,没收违法销售的物品价值六千余元。

(六)核查哮喘肺宝胶囊、世纪慈航绿源胶囊、蓝顿Ex熏衣草精华油等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84种次,共核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75户次,未发现国家局和市局要求核查的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七)20xx年开展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整治3次,检查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47户次,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

三、体会

在卫生、公安等七行政执法部门的共同参与的医药市场监管中,充分发挥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作用。执法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稳固,联合执法、部门协调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针对近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新动向,比如以义诊为幌子行无证宣传销售之实、人货分离、送货上门等逃避监督检查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监督执法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使市场得到了规范、净化,执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取得了群众比较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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