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校内资助资金,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
4、认真落实《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生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捐资助学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xx年度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xx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宣传等事宜,强化目标管理,并对班主任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校长和相关分负责人及班主任签订《学生资助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把工作目标落实到基层,工作责任明确到个人。
坚持上下联动,做到总体目标明确,各项任务专人负责,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班级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月一清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时深入到一线督查,清楚资助工作的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学校—教育局--财政局—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
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在月督查上下功夫,学校督查将做到全覆盖,通过清点人数、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严格控制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高度重视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做到足额提取,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4、强化责任,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质量。
信息报送实行三级审核制,即经办人填报,资助机构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5、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利用4月、9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要突出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宣传要进课堂、进校园、进乡村。
通过LED屏幕、娄庄农职高网、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一封信、校会、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
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2、认真组织省教育厅举办的职高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和“感恩于心回报于行”学生资助演讲比赛。
进一步扩大受助学生参与面,突出国家资助政策育人和励志效果。
评选出校级优秀稿件,参加上级征文评比。
3、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千百万”走访活动,创新走访形式,提高走访实效。
4、5月份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5、建立落实资助政策解读“两节课”制度,制定标准课件,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前移资助政策宣传关口,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档案资料建设
按照“准确、齐全、规范、统一”的原则,不断强化档案资料建设,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分类整理归档。
各项材料要真实准确,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条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