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上两年度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完善具体措施,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提升服务能力。
部分机构存在处方和病历书写、保存、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偏少等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依据“两个指南”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规范药品管理。
部分机构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出具和专用账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药品存放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
各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
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应对突发事件。
部分机构存在急救设备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适老化改造不到位,对不良事件发生的防范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有待完善等问题。
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健康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掌握急救设备使用,强化对老年人应急救治的培训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
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
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
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
各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防疫方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严格落实。
各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
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
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梳理总结提升
(一)步骤安排。
今年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xx)974号)中机构自查整改表内容严格自查、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需要延期整改的做出情况说明,严禁弄虚作假。
省市将适时开展监督抽查。
(二)梳理总结。
各机构在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要边总结边提升,对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各机构要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表,形成汇总表(数据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底),9月15日前将20xx年工作总结(含报告和汇总表)报县卫体局,并对三年来整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于10月5日前将三年总体报告报县卫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