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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电信诈骗主题班会教案精选7篇
大小:36.18KB 9页 发布时间: 2022-11-18 16:14:56 3.97k 2.5k

4、网络交易诱骗: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诱骗,开始让你每次投资几百元(如购买Q币),对方返回105%,多次以后,当你汇款上千元甚至更多以后,对方就消失了。

5、利用ATM机行骗:通过窃取客户银行卡,骗取密码,盗取客户卡内资金,或者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在客户取款时故意扰乱,致使ATM机暂停服务,并通过“指导”客户操作的方式骗取客户密码,当客户暂时离开时,取走银行卡到其他ATM机上盗取客户资金。

6、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7、签订虚假公司合同: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有些公司借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无知”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8、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他人上当受骗。

9、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

更有一些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

10、博取同情心骗:诈骗分子冒充

名校大学生或其他人员,借用手机打电话、银行卡汇款,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上关系,述说自己困难,博取同情心,寻机诈骗或行窃。

11、盗取学生信息行骗:骗子搜索到学生个人信息,冒充老师、同学与学生的家人联系,谎称他生病或出车祸,急需用钱,让家长速汇来。

(四)诈骗的防范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同学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帮助;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呼机等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3、对陌路之人切不可轻信,更不要将钱款借给不了解的陌生人。

4、切不可轻信马路广告或网上及手机的求职应聘等信息,勤工助学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

5、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遇到把握不准的事,应及时向父母、老师或保卫处(派出所)报告,不要盲目从事。

6、切不可贪图小便宜或谋取私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谨防掉进骗子设计的陷阱。

8、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要以学业为主,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要沉湎与虚拟世界的匿名交流而无法自拔。

9、要守网法,讲网德。

要做聪明的“网虫”和聊天客,不要轻易的给别人留下你的电子身份资料和个人信用卡资料。

10、一旦遇到麻烦,应立即向有关老师、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协助调查。

"预防电信诈骗"主题班会总结

同学们,通过今天的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大家都对诈骗有了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了一定的识别骗术方法。

在今后的生活中,一旦遇到什么意想不到的紧急情况,就能够临危不惧。

防诈骗,重在一个“防”字,所以说我们应当防患于未然,这些知识和技能看似很小,但关键时刻却是能够救命的招。

平安课,是我们人生的第一课!学会自我保护,练就一双辨别是非的慧眼!

学校预防电信诈骗主题班会教案精选篇7

⼀、活动⽬的: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如何预防⼿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业的发达,⽣活⽔平的提⾼,饮⾷渠道的⼴阔,信息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由其带来的交通、饮⾷、消防、⽹络等⽅⾯的⼀系列问题也浮出了⽔⾯,为了加强学⽣在⽣活中各⽅⾯的预防能⼒,为了提⾼学⽣在各种灾难来临时的应对能⼒,为了灌输学⽣更多的⾃我预防、⾃我保护、⾃我应对、⾃我逃⽣的能⼒。召开本次主题班会。

三、引⼊提问:什么是“盗窃和诈骗”?

所谓“盗窃和诈骗”就是犯罪分⼦利⽤学⽣经验少,⼼肠软等特点,蓄意编造故事,博得⼤学⽣的同情,伺机借⾛其银⾏卡,然后想尽办法盗⾛密码,最终骗⾛卡内资⾦的事项。

(⼀)、电信诈骗特点

1.作案过程不接触化。诈骗案件与其他刑事犯罪相⽐,⽆现场、⽆痕迹物证,难以发现、固定和提取犯罪证据。在侦办传统诈骗案件中,往往采取⽐对嫌疑⼈体貌特征确定犯罪嫌疑⼈。⽽电信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仅通过电话与受害⼈联系,与受害⼈不见⾯,受害⼈对犯罪嫌疑⼈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银⾏账号,不掌握犯罪嫌疑⼈体貌特征,难以确定犯罪嫌疑⼈。加之,电信诈骗犯罪嫌疑⼈通常采⽤⽹银系统转存及分解资⾦、⾃动柜员机提现等⼿段,与银⾏⼯作⼈员不接触,加⼤了确定犯罪嫌疑⼈、固定证据⽅⾯的困难

(⼆)、电信诈骗作案的主要⼿法

(1)冒充公检法诈骗

骗⼦分别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银⾏、社保、医保、有线电视或邮政公司”⼯作⼈员,虚拟上述机关、单位电话号码,以“恶意透⽀、社保、医保账户异常、电视⽋费或涉嫌洗钱、贩毒、经济犯罪等”为名,要求事主保密并将个⼈资产转到所谓“安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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