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
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对严重金融犯罪案件,争取快立、快侦、快破;依法查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从严处理隐匿、转移资产、携款潜逃、逃废债务以及假破产假倒闭等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联合制裁和公开曝光。
四是加强防范宣传,建设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处非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改进、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宣传效能;逐步建立起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金融政策宣传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通过与媒体合作、走入社区等活动,不断强化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