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检查市场主体25.19万家次,发现、整改问题7483个,公示502件,联合12个区直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区21个镇街、开发区开展市场防疫督查,加大对共性问题、顽固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累计督查整改问题29件、工作督办2件。
二、各司其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推动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指南》落地实施,目前辖区17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10家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加工环境进行了提升。
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归集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
累计对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奖惩公示,发布餐饮量化分级300条,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58篇,发布餐饮业食品安全承诺180条,发布食品安全提示2篇。
借助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信用承诺、风险预警以及执法监管等方面情况,先后对112家餐饮单位处罚情况进行了公示。
提升“百姓餐桌”安全保障。
向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自查表,督促企业对标对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具备许可资质的1031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风险分级管理。
推进品质餐饮示范工程,建成品质餐饮单位400家,阳光餐饮示范街4条。
约谈“美团”“饿了么”平台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提供者资质审查制度。
坚持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结合疫情防控、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景区景点周边餐厅、品牌连锁餐饮门店、网红餐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地区小食杂店等重点业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16万户次。
联合民政、教育、文旅、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养老、学校、旅游、工地等行业领域检查督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了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
三、科学防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严防问题食品流向百姓餐桌,不断加密加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开展监督抽检食品样本2059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1批次,合格率98.98%;开展监测抽检食品样本200件,全部合格。
食品监测范围全面覆盖34大类食品品种,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群众痛点食品安全领域治理,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等专项行动。
重拳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工地食堂、网红餐厅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违法利益链条,累计查办案件1067件,罚没款182.56万元,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0件,保证了处罚到人、处罚到位,严格问责、形成震慑。
五、共建共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累计办结食品安全问题工单930件。
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光盘行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等丰富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地营造了食品安全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
六、圆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全国“两会”、密云生态马拉松等重大活动期间,制定保障方案,成立保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保障工作进行细分,明确保障内容和保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重点突出、风险可控、确保安全”。
保障期间,加大对区委、区政府及各镇街政府所在地,繁华商业街区、城乡结合部、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密防范食品突发事件的发生,圆满完成了保障任务,保证了辖区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3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20XX年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掀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新高潮,现将一年来宣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制发《__年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和形式,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识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专项整治的成效,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即: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意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食品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宣教责任,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负其职,营造安全氛围。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为食品安全整顿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畅通渠道,共享监管动态。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布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同时,畅通渠道,定期收集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整理后统一发布,全年共制发《_食品安全信息》14期31条,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切实增强了我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率。
(二)制发公告,强化预警防范。
依据节令特点和辖区群众饮食进补习惯,下发食品安全预警公告7期,在广泛宣传科学卫生饮食常识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严格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和食品卫生监督指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提醒群众注意外出就餐消费索票,提升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因地制宜,开展宣教活动。
全区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创新形式,采取制作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召开《食品安全法》宣传动员大会、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