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卫生室、医务保健室、高校校医院以及校园锻炼健身场所的建设,配齐专业人员,改善设施条件,加强技术培训,强化常规管理,发挥其在学校疫情防控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学生卫生健康的服务能力。
第五,加快建设健康学校。
一边重点防控新冠疫情,一边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支持鼓励各地建成一批全国健康学校,及时转化校园疫情防控的成果,将校园疫情防控的实战经验做法,转化成校园健康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学校的健康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疫情防控能力、卫生管理能力和健康促进能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都能建设成为健康促进的学校。
一、假期时间安排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二、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体局和中职学校要按照《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2022年48号)要求,更加精准科学做好疫情防控。
要指导师生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假期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各学校要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三、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要进行假期专题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防意外伤害、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滑冰溺水、防触电、防鞭炮炸伤、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视工作。
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和安全。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区)教体局和中职学校要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学习和生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组织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会访问以及社区服务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着力提高中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并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指导和帮助。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落实XX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通知精神,根据广州市疫情形势发展的实际,结合学校工作,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和校园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方案如下:
一
严格校门管理
校区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措施,入校人员(含教职员工、留校学生)实施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必须查验证件、出示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校外因公(私)人员和车辆实行预约入校,无预约许可不能入校。
二
强化白名单管理
各单位建立以学院、年级、班级、部门、教职工家属、后勤保障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校内临时施工单位等为单元的白名单制,动态更新白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非白名单人员实行预约制,各受访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对非白名单人员进行提前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审批进入。
三
调整教学工作安排
各校区实行线下与线上同步教学、线上教学。
请各学院和教师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发布的具体指引组织和开展教学工作。
四
落实教职工返校工作
在XX市内非高风险区、非集中隔离或非被属地要求实施居家隔离的教职员工正常返校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暂缓返校的教职员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