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科与研究生均就读于“中国法学教育之最高学府”即中国政法大学,且专业为法学,所以就学校出身而言,凭借中国政法大学的良好社会声誉,在业界的权威性来说,应该说我不用担心学校名气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公检法等就业领域。
2、专业环境分析
我研究生阶段的专业是刑法。由于刑法的公法性,和市场经济发展对于私法人才的大量需求似乎格格不入,因此,我们的就业路经相对较窄。这里我以中国政法大学20xx届、20xx届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流向之数据统计加以说明(见表1、表2)[②]:
以上图表即为我就本校本专业研究生就业流向的实际情况所做的定量分析。从图表中,我们可知通过传统的公检法等公务员就业路经和事业单位等准公务员路径就业的人数占到了绝大多数的比例,而且在这些特定的就业路经中,法院分别以20xx届的37.50%和20xx届的34.62%占绝对领先的位置,相反,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所占比例总数尚不到15%。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的职业规划选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考标准。个人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公检法等单位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地域环境分析
对于绝大部分的硕士研究生而言,自我的预期都比较高,这是因为他们有着区别于本科生的学历优势。体现在就业地域的选择上面,研究生更加偏向于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比如被普遍认可的“北上广”等。同样以20xx届、20xx届的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流向为例:20xx届的104名硕士毕业生中,有59人选择在北京工作,占到了总数的56.73%;20xx届的104名硕士毕业生中,则更是有64人选择在北京工作,占总数的61.54%。
不可否认,大城市存在较多的机遇、拥有较为完备的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中小城市也有自己的优点,比如生活压力较小、竞争程度较低、相关政策优惠等等。我认为对于是否留在“北上广”之类的核心城市要依据职业的选择而定:如果是想从事公务员职业,我认为与其留在“北上广”的基层单位,倒不如选择地方上较高级别的单位,这里的级别优势完全可以抵充地域优势;但是如果你想从事自由性质的职业,比如律师等,不得不承认核心城市有着中小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总之,对于我而言,我会根据职业而定就业的地域而非要必须留在所谓的核心类的大城市。对此,要慎重选择。
(四)政策与行业环境分析
1、政策环境分析
随着高校研究生扩招的弊端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找工作困难,尤其是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面对庞大的待就业毕业生基数,国家的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难的作用逐年式微。而且有关就业政策,比如“三支一扶”、“选调生”、“西部志愿服务”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等,在我看来仅仅只是“权宜之计”,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相反只是将越来越多的毕业生留滞到最后。所以,单凭政策是无法彻底改变就业困局的,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与竞争力。
2、职业环境分析
(1)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的人员需求量有限,而且之前几年的人员扩充基本结束,人员情况趋向饱和,招考条件越来越严格(比如要求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难度较大。但即便如此,其仍然是较为理想的就业路经。
(2)律师、企业单位。由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尚没有真正形成,从事律师等自由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较大,如果非出于必然之职业倾向且具有相当实力,一般不作为首选;另外,同样是基于这个原因,企业的法务人员如同虚设,对于坚定从事法律职业的我而言,不做重点考虑。
(3)其他职业。比如高校的教学人员、继续深造、书面评论人员等,一般要求较高,不是要求看待事件的角度要求苛刻,就是学历要求较高。
个人认为可以作为长远的追求目标,但是近期而言,相较于理论研究,我更倾向于实务实践。
综上,即为我对可能影响到我职业选择的外界环境因素所作的分析。
三、职业定位
通过第一部分的自我认知与第二部分的对可能影响职业选择的环境因素分析,我认为我的最理想职业选择是组合式的职业规划,即:
(一)行业选择
1、近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之内):法院审判人员;
2、远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以后):学术机构研究人员
这样规划的具体理由是:
第一、“性格使然”。自认为比较擅长思辨和理论分析,从事法院审判和学术研究会是不错的选择;
第二、符合通常认知事物的规律。先学习理论,后实践,最后再回到理论研究。这样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反哺理论。
第三、法律职业特点之要求。法律职业固有的魅力令我终生为之追求,而法律之较强的实践性,又决定实践的重要性。两者结合,我认为,是最好的选择。
(二)地域选择
由于在我的职业规划中的行业选择方面,法院公务员是自己的首选,结合第二部分“地域环境分析”中的论述,我会在地域和法院级别之间,更加看重工作单位的级别以及实务工作对自己未来研究的价值。我偏向于选择地方省市的中级法院,尤其是家乡省份的中级法院。
四、实现计划
(一)短期计划(在校期间)
1、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期间
(1)尽可能的修读本专业的额定课程,研习理论,将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进一步巩固,形成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
(2)学术研究方面,多思考、多总结。批判性认识已有理论。及时将想法形成论文成果,争取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成果;
(3)实习。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到相关法院实习,提前接触理想目标职业。
2、研究生入学第二年期间
(1)根据前一年的表现和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申请提前毕业。如果提前毕业,尽早着手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准备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较仓促,不推荐,除非有足够把握)
(2)如果决定不提前毕业,也需要构思学位论文的撰写,最好形成初稿,争取写一篇优秀学位论文;
(3)实践。在专注研究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实践。适度关注法院考试,物色目标地域的法院。
3、研究生入学第三年期间(如果未提前毕业)
(1)准备毕业事项,争取顺利毕业;
(2)积极准备目标地域(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的法院公务员考试。同时也要适当注意其他就业路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