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五、每月25日由校办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按制度规定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本人工资挂钩,学校将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到位。
六、学校将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申报、办理社会保险。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业务。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员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学校进行统筹安排。聘用人员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学校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学校出资送出去培训的教职工,应与学校签订培训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被培训人员若违约,应负赔偿责任。学校鼓励教师自学成才,并根据其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所有聘用人员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批准后的三天内将工作进行彻底移交,归还所有领用、借用物品,结清在财务的借款手续,填写《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清单》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三个月后方可领取,以防止由于人员流动给学校带来损失。
九、学校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实事求是地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员推荐到领导岗位和教学管理岗位上来。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或职工带来损失的赔偿其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个模块构成:
1、招聘与任用
2、培训管理
3、薪酬福利与社会保险
4、绩效考核
5、员工异动
第二章 招聘与任用
一、在因员工离职、组织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或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储备人才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招聘。
二、员工录用的基本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着重考察个人素质、潜能、经验及发展,择优录用;
2、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要符合所需岗位的任职要求。
三、员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内部或外部招聘);
2、发布招聘信息;
3、获取应聘人员信息资料;
4、资格审查及初步甄选;
5、初试;
6、复试;
7、录用;
8、岗前/入职培训;
9、录取试用。
四、被确定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与资料:
1、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等个人材料复件印,同时提供原件验证;
2、填写《员工基本情况表》;
3、提交个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
以上资料经公司确认有效后,予以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至用人部门报到,并从当日起成为公司试用员工。
五、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二个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试用考察期。试用考察期通过后正式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提前转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岗位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使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试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