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30天以上的,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
(二)、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30天以上的,可以申请居家医疗护理。
(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在二级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
(6).经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护理的情况。
42、请简述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答:《关于明确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5〕68号中就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明确如下:
(一)列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住院(含当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费用。
(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排除的不予支付项目外的医疗费用中,大型仪器检查、部分治疗项目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高值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如床位费等)限价内个人自付的费用等。
(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含住院、当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分担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费用。
(四)、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先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43、请简述聊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的人群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以下统称成年居民);
(二)城乡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居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
(三)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统称高校学生);
(四)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员。
(五)父母为本市户籍出生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44、请简述聊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答:(一)全覆盖、保大病、多层次、可持续;
(二)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四)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五)统筹城乡、互助共济、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45、有了医保,住院医疗费都可以报销这句话对么?
答:不对,医保政策执行好才能人人享医保,住院病种要符合《病种报销目录》相关政策,使用的诊疗项目在《诊疗项目报销目录》之内,用药不超出《药品报销目录》,三大报销目录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目录外的需要自费。
46、请简述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形?
答:(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7、请简述应当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形?
答:(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