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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医院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精选6篇
大小:40.16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3-05-06 15:02:45 3.99k 3.95k

提出了“只要项目区中建、一切手续我们办”的工作承诺,做到所有入区项目均由工业园管委会“一门受理”,各项手续由管委会结合有关部门联合审批“一站式办结”。

陕西步长制药是园区的大户,当初步长集团看重的是原xx制药厂的一个药号——稳心颗粒,企业落户园区后,当地优质的环境、优良的服务、优惠的政策使山东步长制药集团迅速崛起,集团董事长赵步长坦言自己是在被感动之后才做出这么重大决策的:“在其他地方跑手续一年时间也不一定够用,在xx园区建厂,从动议到施工不到两个月。

”他力排众议把原本计划在上海、西安等地投资的项目转移到园区。

三是重招商。

园区始终将对医药项目的引进作为招商引资的“重头戏”,抽调专业招商人员紧盯医药产业,研究发展方向,掌握转移趋势,积极鼓励医药企业采用合作、入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延深产业链条。

并对引进的医药项目实行领导挂牌包保机制,强化服务,现场办公,加快了医药项目的落地建设和投产运行。

在引进的34个医药及关联项目中,属于招商引资项目的30个,占88.23%。

山东健民药业公司积极响应园区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在建设了健民医药物流项目后,又吸引区外技术、资金,上马了远东海创生物科技项目,日前,公司又和新西兰沃森公司签约了合资1000万美元建设麦路卡制药项目的合同,而且,健民药业公司在完成该项目的建设生产后,将“走出国门”和沃森公司合作在新西兰注册新公司,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原材料资源扩大生产,进一步占领了国际市场。

华信制药集团收购了曾经是全国最大的维生素c生产企业的江苏华源药业后,成为拥有六大剂型、200多个品种的大型制药企业。

四是强科技。

园区大力实施科技促进和品牌带动战略,不断提升医药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

一方面,为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园区对荣获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目前,园区有10家医药企业荣获了“山东省著名商标”,2家获“中国驰名商标”,2家企业的产品评为省名牌产品,丹红注射液荣获国家“百姓安全用药”称号。

另一方面,园区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桥梁,加快了医药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步伐。

山东远东海创生物科技公司先后与xx工业大学、xx商业大学合作,取得了具有技术领先性、专利独占性的“直投式发酵剂”、“棉酚精提”等国家“xxx”重大科技成果项目;xx睿鹰制药与山东大学、西南交大、青岛科技大、上海医工院等科研院所合作,成功解决了在7—aca、7—awa等生物制药领域的环保难题;自主研发的埃坡霉素b脂质体制剂,埃坡霉素缓释植入组合物及应用,获国家专利发明授权。

五是壮龙头。

园区的医药产业集群不是简单的同质企业“扎堆”,而是关联较高的“医药谷”,从一个到一群,医药企业的成长经历了“培育一个、引来一批、繁荣一片”的过程。

xx睿鹰制药集团是在原乡镇企业的基础上,经改制发展起来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区委、区政府将其作为园区“xxx”期间的一号工程,市、区联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几年间,睿鹰制药集团相继建设了睿鹰粉针制剂、出口哌拉西林、7—aca、gcle等10个高新技术项目,已机身全国医药企业百强,建成了全国甚至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生产基地,产品结构已经涵盖了医药中间体、无菌原料药、生物制药及抗肿瘤药物四个产品平台,共八大系列100多个品种,形成了从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园区精心培养的这“一个”为医药企业的大规模引进创造了一个基础环境。

正是看好了园区的“医药产业集群”,一批客商纷纷前来投资,上海新先锋、陕西步长以及美国的辉氏、富莱汶、赛金等知名医药公司先后合作落户园区,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医药产业格局正在形成。

2023医院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4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民对身体健康的日益重视,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如何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聚财,做到既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又切实加强征收管理,是当前税务部门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就这一问题,我们近期对全市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药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

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

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供产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

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

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

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和《********************》。

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和护肤护发品,而在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医药品。

(四)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少数税收管理员长期没有更换,造成与医药行业关系逐渐密切,在管户过程中,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严、知情不报、以补代罚现象,极个别税收管理员甚至与医药行业互通信息,应付和蒙蔽税收检查。

二、医药行业存在涉税问题的原因

(一)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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