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行动组:
由场所内消防、治安骨干人员组成,吕凡江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初级火灾的自救、维护场所秩序等工作。
(2)疏散引导组:
主要任务是:领导人员下达疏散命令时,迅速组织场所内所有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事故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公安等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事发地。
(3)通讯联络组:
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应急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指挥正确及时。
5.各文化娱乐场所都要建立完善相应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和业务范围,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模拟演习,训练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的沟通和统一指挥。发生突发事件,果断进行应对指挥和处置工作,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
6.文化娱乐场所应对突发事件组织体系,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协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文化娱乐场所突发事件的处置
1.发生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营业。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2)灭火行动人员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员工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人员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设施,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人员应协助疏散人员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人员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2.发生治安事件时:
(1)工作人员首先做好说服劝解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如劝说无效,影响活动正常进行时,应立即拨打110或相关报警电话,并向上级报告。
(2)工作人员发动周围群众,帮助制止治安事件扩大,对肇事者采取必要的看管并记清其主要特征,便于公安人员解决处理,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3)治安事件发生后,工作人员在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停止营业活动,并组织群众有序离开,保护好现场并对主要证人劝其留下,配合公安人员对事故的调查。
(4)发生治安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团结一致,不得擅离职守,努力维护秩序。
(5)发生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保护好伤员。
(6)当物品发生被盗时,工作人员首先要保护好被盗现场,并向上级报告、报警。
(7)积极配合上级公安部门调查工作,并对经营场所其他重点部位、贵重物品进行核实检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发生触电事故时:
(1)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迅速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2)派专人看护现场,立即拨打120急救。
(3)通知营业场所负责人及电力公司技术人员到场处置。
(4)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