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责任追究
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通报、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由食安办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性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应急保障
7.1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7.2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7.3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8附则
8.1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是指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干预、控制和治理的过程,从而消除正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遏制事件的蔓延、减轻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由食安办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乡镇以及景区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应当与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8.3预案演练
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安办负责解释。
景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本景区正常后勤保障或后勤服务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游客生命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景区及其所属大峡谷酒店、照壁山庄、员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后的行为管理。
三、酒店、食堂卫生要求
1、在采购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2、保持酒店餐厅、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食堂有相应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施。
4、操作流程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餐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装、运食品必须有防盖。
6、食品生产者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
7、用水必须分别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标准,保持充足的饮水供应。
8、严禁购买: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虫生、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