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四、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为就餐者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五、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餐饮单位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4、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5、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6、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十六、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七、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学校应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环境卫生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2、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每次检查均应作好记录。
3、检查内容:
⑴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⑵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⑶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⑷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⑸库房是否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食品及原料是否分类存放,做到整洁有序、标识清楚,按规定离地离墙保管。
⑹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十八、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