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办公室,负责搜集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景区造成的危害。
(2)按预警信息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2.预警条件
(1)旅游旺季、“黄金周”临近时,发布预警信号。
(2)天气突变,有雷雨倾向、旋风或四级风以上风向,发布预警信号。
(3)山体碎石有滑动现象,山顶有危石,栈道路段有损坏,发布栈道预警信号。
(4)游客有夹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宾馆的可疑行为等情况,发布消防预警信号。
(5)宾馆、餐厅等用电设备有异常、出现冒烟、打火等情况;
(6)发现售出腐烂变质食品,游客餐后出现上吐下泻等食物中毒迹象,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信号。
4.3预警方式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喇叭、警报器、短信、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4.信息报告
预警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导致游客的伤亡程度将应急预案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四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大(Ⅰ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5名以上旅游者重伤或3名以上旅游者死亡的。或一次造成10名以上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3名以上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重大(Ⅱ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2至4名旅游者重伤或1至2名旅游者死亡,或一次造成3至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l至2名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较大(Ⅲ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l名旅游者重伤,或一次造成2至5名旅游者轻伤
一般(Ⅳ级):指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的旅游事件
5.2响应程序
5.2.1特大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及指挥部领导,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领导要迅速向县安监局、县旅游局报告。
(2)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2.2重大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及指挥部领导,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领导要迅速向县旅游局、县安监局报告。
(2)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救援方案,各救援小组,医疗救护、资源调配、紧急救助等各保障小组立即到位并迅速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5.2.3一般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向总指挥领导报告。指挥部迅速向县旅游局、县安监局报告。
(2)指挥部组织各救援小组,医疗救护、资源调配、紧急救助等各保障小组立即到位并迅速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5.2.4轻微事故响应程序
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办公室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处置,并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
5.3处置措施
5.3.1景区着火事故处置措施
(1)景区宾馆、餐饮点、配电室、附属用房等部位着火处置措施:
①发现初起火灾,根据不同性质的火灾类型,立即用水、灭火器进行灭火。
②餐厅油类、电气类、配电室等部位严禁用水灭火,须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