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或二道以上设防-不应小于1.5mm
II
二道设防不应小于3mm不应小于1.5mm
III
一道设防不应小于3mm不应小于2mm
IV
一道设防不应小于2mm-
5.3.5屋面基层的干燥程度应视所用涂料特性确定。当采用溶剂型涂料时,屋面基层应干燥。
5.3.6多组份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使用量。
5.3.7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5.3.8涂膜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成品保护。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3.14的规定。
主控项目
5.3.9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5.3.10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水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5.3.11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升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3.12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检验方法:针测法检查或取样量测。
5.3.13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14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刚性防水层
6.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6.1.1本节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Ⅲ级的屋面防水;不适用于设有松散材料保温层的屋面以及受较大震动或冲击的和坡度大于15%的建筑屋面。
6.1.2细石混凝土不得使用火山灰质水泥;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应采用减少泌水性的措施。粗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1%,细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2%。
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含砂率宜为35%~40%;灰砂比宜为1:2~1:2.5;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1.3混凝土中掺加膨胀剂、减水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时,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投料顺序得当,并应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
6.1.4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6.1.5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6.1.6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柔性密封处理;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基层间宜设置隔离层。
主控项目
6.1.7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6.1.8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6.1.9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