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____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