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