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1800块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已下发并公示。
在公示内容方面,包含食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食品安全责任人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承诺书;监管部门网格化监管信息、日常监管人员姓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特别是对于监督检查结果以及信用评定进行了现场公示,这在全市都是首创。
四、切实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我们的思路是以对产品的管理为导向(发证前首先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只有合格才具备发证的基本条件)。
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登记规范,进行了多次深入的调研,圈定了首批小作坊登记证的发展对象,并且指导他们正在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和升级。
目前,已发放了11张小作坊登记证。
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五、通过监管方式的创新来提高监管效能
20xx年,我们构建了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检查为补充”的监管体系。
先期在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中全面实施。
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基本是每家企业每年2次的检查任务,一次由辖区分局按计划检查,还有一次组织各分局进行双随机检查。
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改革运作成功的基础上向食品流通监管领域推广。
从而实现监管工作的精细化和高效化。
六、开辟“互联网+”食品监管平台,全力织好食品安全监管网
开发具有教育、宣传、互动,功能性的微信公众号“食安高新”,开通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平台、“你点我检”、食品违法行为“随手拍”举报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平台、集体聚餐登记和厨师管理等5大平台以及市民互动留言、放心商家评选与展示等板块,将量大面广的监管信息与群众和经营业者进行平台化的互动。
截至目前,公众号关注量已达900多,点击率达5400余次。
通过平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86户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2条,有效立案3件;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190人次,为群众节约办事成本4万余元;受理集体聚餐备案12次、厨师备案26人次。
食品饮料工作总结怎么写6
20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食品工作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个中心,扎实推进食品安格化监管网络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效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和生产、流通环节集中治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大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
进一步强化乡镇(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实行行政首负责制。
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健全各网格工作制度,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业务进行培训。
督促各乡镇(区)扎实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对无证食品单位实施动态跟踪和有效监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巡查内容及时、全面、有效,并及时在二级网格建立基础数据库。
畅通食品安格信息通道,一级网格定期报送信息,二级网格中乡镇(区)食安办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态、持证情况等对一级网格巡查收集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切实查找隐患或突出问题。
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级网格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通过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网格高效运转,做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突发事件能解决。
2、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建设。
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健全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措施。
县食安办与各乡镇(区)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提高各环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未出台实施之前,县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继续按照现行监管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市场监管。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检验检测、风险应急、标准化生产及认证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加大蔬菜、瓜果、食用菌例行抽检力度;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研究、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禁、假劣兽药行为;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瘦肉精”监测计划,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准入;强化定点屠宰动物疫病检疫,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态审核,严格执行凭证入场、凭证屠宰、同步检疫、凭证出厂制度;严格执行外来畜产品“双证”报验制度;依法查处注水、逃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病害肉”不上市,“注水肉”不反弹;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市场水产品及产地水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放心肉”体系建设,加大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监管。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委托加工行为、食品加工、标签标识、回收食品、出厂检验、生产环境等监督检查;规范获证企业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和核查工作,全面加强食品添加使用登记、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有奖举报以及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制度落实管理;强化查处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假伪假冒伪劣食品、未经许可生产食用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行为;制定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测计划,严格抽样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告知活动,进一步健全食品中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
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强化食品中退市和销毁监管;继续推进食品流通领域“票证通”系统应用和“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化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抽检和快速检测;加强食品摊点群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摊点群诚信经营和自律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流通摊点巡查工作,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流动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