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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工作管理制度11篇
大小:33.1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2-12-01 15:33:15 15.1k 14.24k

(四)商品存储管理

1、控制商品库存,严防断货,特别对畅销品种,在库存不多时可以提前做好请货计划。

2、对滞销或3个月未动销的商品,要定期汇报店长,由店长上报营运部。

3、门店每个月盘点一次,以保证帐货相符。

4、人员调离必须进行盘点清算。

5、门店允许有一定数量的损益,但比例要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超出部分由门店人员自行承担。

(五)商品养护管理

1、商品养护由驻店药师负责。

2、每天2次记录温度、湿度并签字。

3、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商品的存储符合相应的条件。

4、每个月要做好必要的养护记录。

5、对近效期药品及时向店长汇报,并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和上榜。

6、在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有可疑的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并及时向质管部上报。

(六)商品退货管理

1、原则上不是商品质量问题,一般不给予办理退货。

2、退换货程序:门店通知营运部,营运部与采购部和储运部沟通后回复门店,门店根据营运部的回复填写相应的单据并交由营运部签字,签字的单据交到储运部,储运部根据单据办理退换货。

3、对确实是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或影响销售的,门店在货物验收后三天内向仓库说明情况,并及时填写《退换货通知单》,同时注明原因,店长确认签字。

4、近效期商品不作退货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就地或调拨促销销售。

5、失效期商品不作退货处理,由门店清点统计登记,报总部审核作报损处理。

6、对商品在门店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的,不给予办理退货,纳入门店正常损益。

7、对商品在门店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影响销售的,不给予退换货,由门店自行负责处理。

8、无正当理由退货的,不给予办理退货。

(七)商品价格管理

1、门店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系统里规定的价格执行。

2、门店可以根据周围调查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商品进行调价处理。

3、门店可以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主要指效期商品),对部分商品进行特价处理。

4、门店所有调价、特价处理,必须先填写调价单,报公司营运部备案,由营运部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调价。门店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私自调价、特价处理。

5、特价处理有一定时限性,一旦门店觉得没必要再继续实行特价,应该及时申请调价,由营运部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调价。

6、门店调价、特价处理只针对所申请的单个门店。

六、门店财务管理

1、对于贵细物品、中草药和中药饮片的收款,采取双方做帐制度,即发货柜台做好详细销售记录(必须包含销售金额),收款柜台也同样要做销售金额记录。每天清算,确保金额一致。

2、对于拆零销售,在销售记录上必须有拆零销售人员的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收款员承担。

3、对于退货,必须有退货记录,同时要求退货记录上必须有见证人签字,否则一律视为私自退货。(一旦发现私自退货,对当事人从严处罚)

4、收银员岗位必须有收银员在岗位,特殊情况,必须委托相关人员暂时代岗。

5、收银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帐务交接手续,并填写交接记录同时签字,以确认责任。

6、收银人员每天在停止营业后必须做好帐务清算工作并及时上缴货款,同时在上缴记录上有双方签字。

7、在帐务交接和清算时,若有出入,则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8、对于收款不入帐或所收现金大于货帐的,要从严处罚。

9、各个门店应该在第2天及时上缴前一天的货款。

10、门店要求每个月必须盘点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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