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3、当顾客离桌时,服务人员应站立桌边或门口,向顾客致意道别。
2.5、食品卫生
2.5.1、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5.2、从事餐饮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2.5.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售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出游动车摊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
2.5.4、要保持店内的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2.5.5、对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进行严格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5.6、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筷子(刀叉)、餐勺、餐碟、餐碗等。
2.5.7、每个餐桌上要配备公筷、公勺。公筷和公勺要区别于就餐者的餐具。
2.5.8、实行分餐制。根据就餐者情况和要求的不同,采用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就餐者自行分餐等不同的分餐形式(自助餐和套餐均属分餐制范畴)。
2.5.9、实行就餐者自行分餐,要做到上桌的每道菜、点、汤都要配备分餐餐具。
2.5.10、洗碗间、冷荤间、烹调制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2.5.11、垃圾要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设有垃圾盖。
2.6、服务设施
2.6.1、客人就餐的场所必须设有醒目的规范的公共标识。
2.6.2、就餐的场所必须房屋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
2.6.3、客人就餐场所,有与餐厅规模相配套的餐桌椅和就餐用具。
2.6.4、有空调和供暖设施。在使用空调的情况下,要对空调的过滤器经常清洁卫生。
2.6.5、厨具材料以不锈钢材料为主。
2.6.6、有与经营规模档次相适应的冷藏冷冻和保鲜设备。
2.6.7、按消防、安全现行的法规和标准配备设施设备。
2.6.8、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污、消烟、消音、除尘设备。
2.6.9、上下水和垃圾存放设施设备齐全。
2.6.10、增设残疾人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就餐提供方便。
2.6.11、为就餐顾客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
2.6.12、洗手间要备有洗手消毒皂、液。
服务员日常行为规范及要求
一、仪容仪表
1、男员工:
1.1头发:不可漂染;保持头发清洁,无头皮屑;头发后不盖领、侧不遮耳;可使用发胶,但不可过于油腻或潮湿;
1.2面容:清洁,不准留胡须且必须每天剃须;经常留意及修剪鼻毛,使其不外露;
1.3手/指甲:保持洁净,不可有吸烟留下的污渍;定期修剪指甲,长度仅能遮盖指尖;不涂指甲油;
1.4服装:着公司规定的制服,且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冷天时,所穿的保暖底衣需保持不露在制服外;
1.5鞋:黑色皮鞋或布鞋,皮鞋擦拭光亮,无破损;球童所穿的运动鞋须保持洁净;
1.6袜:穿深色无鲜艳花纹的袜子,勤换洗,保持无异味;
1.7饰物:只可佩戴简单、大众款式的手表;已婚人士还允许佩戴一枚戒指(厨房员工除外);
1.8工牌:须端正地佩戴在最外面的制服左胸区域,并保持光亮无破损。
2、女员工:
2.1头发:不可漂染颜色艳丽的发色;保持头发清洁,无头皮屑;过肩长发必须束起,不佩带色彩艳丽的饰物,发夹须为黑色或深色;
2.2面容:保持清洁,不油,不干,无皮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