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叉车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8、叉车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
叉车的铲脚和叉车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10、指派专人负责巡路,及时清除掉落在路面上的石块,避免叉车紧急避让时发生事故。
1.4.1.2防机械伤害安全对策措施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增加防护装臵,作业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几点:
1、作业前做好安全检查:
确保机械设备完好备用正常开停。
2、作业中定期检查: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3、作业停机安全检查:
做好转动设备停电、停水等工作,防止发生设备自行启动造成安全事故。
1.4.1.3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对策措施1、进入作业现场,对现场要进行检查,发现有坍塌迹象,未处理前要划出危险区,竖立警示标志,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2、生产车间设备高度、安全平台宽度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3、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严禁擅自取下安全带;
4、加强对支撑物管理,支撑物必须安装得安全、可靠;
5、加强对安全带的质量检查,购买使用有产品合格证并且具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的产品,严禁购买、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同时,应定期对安全带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防止因使用不当、磨损等致使安全带的安全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情况出现;
6、在设备顶部进行作业时,人员的站立、设备的停放应该选择在安全的位臵;
7、在高处从事作业的机具必须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要有防沉陷和防滑措施,在坡度>15°的斜坡道作业时,要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定防坠安全措施。
1.4.2安全管理措施1.4.2.1组织措施方面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1、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真正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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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不得雇用无《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的人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
4、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每年应对职工进行自救互救训练;
5、建立健全坍塌管理观测小组,要定期定时,专人负责,并建立技术档案,加强坍塌的监控和维护管理工作。
对现场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
不稳定区域在暴雨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如有险象,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6、主要负责人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对事故隐患指定专人限期处理。
各级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
1.4.2.2人员管理方面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资格证。
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2、设臵安全科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在生产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3、按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经考试实习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人员,4、对长期从事粉尘、噪声工作岗位的人员,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接触粉尘人员应戴防尘口罩,接触粉尘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预防尘肺病;
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规定使用;
(2)定期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粉尘浓度、噪音、振动等职业危害检测,发现超标,立即整改。
同时应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