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四、所需资金:
20万元。
五、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