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停后由除雪车和平地机按照快车道、行车道、紧急停靠带的先后顺序对路面残余雪进行清刮。
完成路面清雪后由人工将高于路面的路肩积雪铲平。
4、风吹积雪:一般采用平地机或除雪车清刮超车道及行车道积雪,采用自卸汽车配合装载机或装载机单独作业将紧急停靠带位置积雪运出或清至路肩外侧。
有抛雪设备的单位可采用抛雪机降积雪抛至路肩外侧。
5、防滑:桥面、弯道、陡坡、加筋土挡墙、严重车撤路段可适量使用融雪剂,其他路段以砂、石屑、煤渣等防滑材料为主;初冬季节不宜使用融雪剂,尽量采用防滑料;水泥混凝土路面禁止使用融雪剂。
(三)严格时限标准。
公路除雪防滑应做到即下即除,坚持雪中作业,严格标准要求,及时清除冰雪,有效避免和减少路面积雪、积冰的形成,保障安全畅通。
1、除雪时限。
除雪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达到规定的除雪标准、保证公路正常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完成,中雪48小时完成,大雪72小时完成,暴雪48小时保通,5日内完成。
服务区、停车区广场、收费亭前后100米范围内及收费车道应在降雪停止4小时内完成清雪。
2、质量标准。
除雪完成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桥面、弯道、陡坡、加筋土挡墙路段;路面无单块面积大于4平米的压实雪,能保证车辆在设计时速内安全能行;填方大于2米的路段路肩无高出路面的积雪,中央分隔带范围内积雪厚度不超过30厘米。
(四)确保安全作业。
公路除雪防滑作业单位要按照规范组织作业,确保除雪设备、除雪人员及通行车辆的安全。
除雪机械必须安装警示灯和警示牌,作业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人员设备集中的除雪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疏导车辆,加强交通管制,保证作业现场安全。
除雪机械禁止逆向行使作业,禁止夜间倒车作业。
除雪机械多机梯队组合作业,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平地机之间不小于200米,除雪车和其它机械之间间距不小于500米。
风吹雪天气或能见度不足500米时要请求地方交警或协助路政部门出动警车在除雪设备的前后进行引导和交通疏导。
禁止在能见度低或夜间进行人工清雪作业,人工集中除雪应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等安全措施。
(五)实施交通管制。
冰雪天气下,要加大路政巡查频度,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做好交通疏导和车辆绕行引导,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积极做好抢险救援和现场维护、清理和路产索陪等工作,并对损坏的公路设施进行维修。
(六)完善后期工作。
冰雪天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公路设施维护工作。
对因冰雪造成的公路病害进行全面调查,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处治。
对损坏的除雪设备及时维修,对消耗的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对丢失破坏的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要抓紧添置补齐。
重点做好冰雪过程中的安全盲区、险情易发路段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要及时整理各种数据、表格和影像资料,积累除雪档案资料,认真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总结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五、考核奖惩
除雪防滑期之前,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除雪防滑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降雪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除雪防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对于准备充分、方法科学、保证投入、除雪防滑效果良好的单位,在市中心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凡由于除雪组织不力,除雪效果差,致使交通堵塞,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滨州市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操作指南》执行。
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方案3
目的
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铲冰扫雪任务,确保管理范围道路畅通、行人安全。
职责
管理部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安全事务部共同负责铲冰扫雪工作。
工作程序
1.项目管理部管辖区域的扫雪工作,要进行区域划分、明确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