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黏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3.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时,应采取锐器伤预防措施有:⑴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⑵建议使用具有安全防护装置的医用器械,以防刺伤。⑶建议手术中使用容器传递锐器,以免造成医务人员的损伤。⑷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套上针头套。如确需回套,只能单手操作。⑸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⑹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⑺处理污物时禁止用手直接抓取及按压污物。
34.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⑴完整的皮肤或黏膜暴露后,用肥皂液与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⑵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暴露后,用肥皂液与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然后用消毒液进行局部消毒。皮肤可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消毒,黏膜可用0.05%碘伏消毒。⑶发生锐器伤有伤口时,应当由伤口的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液与流动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局部消毒。
35.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进行以下处置程序:⑴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⑵向科室负责人及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⑶核实暴露的感染源情况,根据感染源种类及暴露的程度,进行相关抗原抗体检测。⑷采取相应的预防感染措施,并定期追踪随访。
36.医疗废物共分为以下五类:⑴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⑵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与医学试验动物尸体等。⑶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⑷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⑸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37.多重耐药菌的隔离措施
38.江苏省医院常用物品消毒灭菌方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