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38.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39.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40.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
41.食品生产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可以再次使用。(×)
42.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4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44.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5.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制作加工食品,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46.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47.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48.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四级。(×)
49.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不召回。(√)
50.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生产者的召回计划后,必须组织专家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认为召回计划应当修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51.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应当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链接。(√)
52.不安全食品在三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布.(×)
53.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
54.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属于二级召回。
(×)
55.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56.食品生产者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7.评价结论认为食品生产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
58.食品生产者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59.《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60.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是指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61.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是指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62.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460—201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不用符合其他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63.《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460—2014)中规定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64.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65.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不仅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还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66.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67.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剂。(×)
68.产品标签中生产日期也可以表示为“包装日期”、“灌装日期”.(×)
69.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70.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单品净含量和总含量关系的表述。
(×)
71.预包装食品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是指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7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