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
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
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应作补充报告。
(四)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五)日常疫情防控信息逐级报告程序:
1、幼儿及家长健康状况每日调查上报:
幼儿及家长——各班主任——年级组长——保教处——园长室
2、教职工健康状况每日调查上报:
全园教职工——年级组长——保教处——园长室
3、食堂用工健康状况每日调查上报:食堂用工——总务主任——后勤园长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本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在家应急措施
①根据师幼每日健康状况调查如发现本校师幼在家中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等),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市人民医院就诊,不得来园。
班主任立即逐级向学校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如确诊为传染病则根据本应急预案,开展所在班级的隔离、消毒、观察、上报等工作。
②家长或教职工家属有上述情况,也应及时上报并按要求隔离,幼儿及教工不能返校。
在校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及时隔离。
如校内发现学生、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隔离,要求其佩戴口罩,进行医学观察,进行医学调查,做好相关记录。
学校班级内由保健老师佩戴口罩、穿好防护服、戴好护目镜,做好全方位防护,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件定性。
第二,送医就诊。
学生、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要就诊,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和保健医生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疫情应急小组成员护送去医院,要求相关人员人佩戴口罩、穿好防护服、戴好护目镜,做好全方位防护,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出现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佩戴口罩并做好全方位防护,护送去医院。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及时报告。
做好疫情报告,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患者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召开学校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第四,疫情防控。
①全园师生每日定时检查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各班和教职工启动每日体温监测报告或零报告制度,开展相关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正确洗手等)。
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学校根据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A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并与相关学生或教职工的家庭配合,做好在家医学观察及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
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凡做出上述决定,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B如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C如发现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确诊(3例及以上),学校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④如有学生、教职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先安排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然后按上级指挥部要求实施定点集中医学观察,并与密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学生、教职工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隔离日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